池编办[2010]31号
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机构编制系统
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编办:
为适应机构编制部门体制理顺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市体制机制创新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树立机构编制部门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主动作为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机构编制部门交流经验、掌握情况和扩大自身影响力的有力抓手。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提出明确要求,列入目标管理;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分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专兼职人员,抓好任务落实。
二、明确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实现跨越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改革创新,彰显地方特色,把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建立工作网络。要建立上下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工作网络。市编办综合科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各地编办要明确专人负责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要为信息和调研工作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配置或更新有关设备,重视加强业务培训,为他们参加重要会议、专项调研、订阅有关书籍资料和外出学习考察提供便利。
(二)完善报送制度。各地向市编办报送的信息、调研文章等,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一般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电子邮箱:czbb2039902@163.com)统一报送市编办综合科,涉密信息按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报送应讲究时效性,重要紧急信息应随时上报。市编办综合科根据文稿内容进行采编,刊登于“池州机构编制网”或“池州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并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或上级编办。
(三)注重稿件质量。信息、调研文章反映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信息、调研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重点,积极捕捉、挖掘机构编制部门在创新机制体制、服务工作大局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加强考核,确保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确工作任务。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编办每月至少报送3条信息,每年至少人均撰写1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市编办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每年至少撰写2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编办负责对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市编办综合科每季度对报送信息和调研文稿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各项调研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全市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年底按照发表稿件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量化计分考核,对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将在机构编制管理奖励中相应扣分(具体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