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编办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池州市编办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市编委的领导下,突出“两个转型”(由审批事务型向制度服务型转变、由简单增量型向整合存量资源型管理转变),坚持“三个聚焦”(聚焦改革、聚焦服务、聚焦一线),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为实现五先发展的美好池州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加大放权力度,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严禁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规范完善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适时调整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出台权责清单目录2017年本,并及时更新政府权力项目库。
3.推进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建设。建立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将政府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按照“能上尽上”原则纳入网上运行平台办理。
4.强化权力运行监管。落实《池州市人民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政府权力运行网上监管和电子监察机制,完善政府涉权部门自我监督、权监办综合监管、监察部门监察问责的三级监督体系,实行政府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监管。
5.探索制订政府部门新“三定”。选取部分政府部门开展试点,探索制订以权力、责任、服务和机构、编制等为要素的新“三定”,强化法治思维,创新结构设计,形成“权力+责任+服务”的部门职责体系,进一步明确职能转变方向,提升“三定”的科学性、有效性。
6.做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领域推出一批简政放权新举措,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新突破。
二、大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7.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做好江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政府派出机构和贵池区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执法范围,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布局和监管力量配置,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
8.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按照发展全域旅游要求,积极推进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旅游管理综合协调,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
9.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有关改革意见,积极组织申报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着力扩大镇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构建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机制。
10.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推进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等机构编制规范管理,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推进纪检监察和巡察制度改革,配合做好群团机关改革、环保体制改革、审计体制改革、盐业体制改革、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等工作。
三、调整优化事业资源配置
11.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抓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市属15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12.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坚持将事业编制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倾斜,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用足用活事业编制资源。完善高层次人才编制保障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
13.协调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做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相关工作,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结构布局,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试点,探索建立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统一、定编与用编相分离、流动性与稳定性相结合的编制周转机制。
14.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工作。做好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中文域名注册和加挂电子标识工作。
四、着力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15.巩固控编减编成果。严格执行安徽省行政和事业机构设置编制管理“两个规定”,持续强化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机构编制前置审核,把好进人源头关,确保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切实完成控编减编任务。
16.完善编制管理工作机制。做好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工作,梳理核实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现状。根据中央、省统一部署,探索构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机制。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好全省实名制管理业务网上办理试点工作。
17.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强化“12310”举报电话监督作用,完善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审计和选人用人检查工作,完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查机制。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和违规违纪典型案件通报力度。
18.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落实《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聘用员额,稳妥做好清理规范,探索建立单位编制使用与编外人员清退相挂钩制度。
五、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19.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五化五提升”活动。围绕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20.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准则》、《条例》要求和省“三十条”、市“二十条”规定,强化“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硬化实化作风建设,抓好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断完善管控措施。
21.加强信息调研工作。加强对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攻关,组织市县联合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创新信息宣传工作机制,营造机构编制工作良好氛围。
22.统筹做好其他工作。积极履行计生、双拥、信访、综治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文明创建、脱贫攻坚、议案提案办理、法治宣传教育、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