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着力破解“空编不用”和“无编可用”的结构性矛盾,着力盘活优化编制资源。
一是坚持“控”,守住政策底线。坚决不突破编制限额“红线”,明确要求不再批准新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确需新设立机构的,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在现有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确保增减平衡、只减不增。
二是坚持“盘”,用好用活资源。按照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对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职责任务逐步减少或职责任务的完成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以及职责任务由行政机构承担的市直部分单位事业编制统筹安排,实施对职责任务增加和工作量增大的城市管理、旅游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进行二次配置,充分发挥现有编制使用效益,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用编需求。
三是坚持“创”,强化公益服务。在优化编制存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修订完善2018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对一般性公益服务通过财政向社会购买,不再通过增加编制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