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规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根据中央、省委编委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从制度机制上确保机构编制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
加强职数审核。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6〕82号)、《中央编办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1号)和《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251号令)等规定,凡涉及领导职数的核定和调整,根据管理权限,一律按程序办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规范市县党政部门、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意见。坚决杜绝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加强问题整改。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如结构性超编问题,未清理规范的超机构规格核定的领导职数问题,超职数配备的问题,一律列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结合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有关工作,明确整改时限,严格对账销号。
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执行“两先两后”审批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运用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充分发挥全程监管作用,消除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