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持续规范、运行有效的机构职能体系”要求,池州市委编办“三个着力”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着力抓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自查评估,切实抓好“三定”规定的实施。对各部门在“三定”规定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强调查研究,仔细分析问题根源,积极寻找对策和解决办法,为各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服务,持续巩固提升改革成果。
二是着力抓好事业单位调整规范。规范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对剥离行政职能后的事业单位,重新梳理职责任务。规范机构名称,事业单位不再使用“委、办、局”等称谓,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
三是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按照“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要求,整合行政执法职责,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