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要求和省委编委的部署安排,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池州市委编办立足“三个强化”,精准部署,扎实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省委编委作出开展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部署后,池州市委编办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向市委编委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印发《中共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对核查工作实施的三个阶段、六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级编委要对本地的核查工作负总责,编委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统筹抓好本地核查工作;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负起本部门核查的领导责任,把核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核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设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组成的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数据比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为依托,梳理部门数据关联指标,确定比对口径,重点比对关联指标数据的一致性。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数据比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稳慎推进数据比对工作。
三是强化业务指导,促进工作落实。召开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就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需要把握的问题、口径、时间节点、统计年报指标及实名制日常管理进行业务培训,同步印发《池州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手册》,对核查时间节点、进度安排、操作流程进行再说明。组建市直单位及县(区)核查工作群,及时下发阶段性工作通知、工作提醒,定期督导县(区)核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认真梳理单位自查阶段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数据填报规范,切实提高实名制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