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东至县对登记在册的事业单位全面进行摸排,并按照池编办[2021]130号文件清理标准,对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认真进行研判,分类进行清理。截止12月10日,全县15家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全部清理到位。
一是事业单位登记为“双重法人”的8家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清理,其中:县自来水厂、县兰溪影剧院、上高棉花原种场、县种畜场、县示范繁殖农场5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梅城林场、香口林场、金寺山林场3家注销企业法人。
二是已撤销的县旅游局(东至县大历山风景区管理处)、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公务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总站、县粮食局5家事业单位,全部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三是其他需要清理的事业单位2家进行清理,其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变更登记,县环境监察大队因上划注销事业单位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