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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编制公布行政备案清单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3-09-2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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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消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池州市编制公布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

一、编制公布备案清单。池州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界定好行政备案编制范围,结合《安徽省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全面梳理市县乡行政备案事项。9月底,经全面梳理、审核确认、公示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等规范性程序,公布实施了《池州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其中市级备案事项173项,县级191项,乡级3项。

二、严格执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不得违规施行行政备案的要求,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严格执行行政备案清单,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

三、构建监管协同体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列入清单的事项,逐项确定监管层级、监管主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推动行政备案与监管检查、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数据共享,完善监测预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有关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动态调整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事项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五、做好清单有机衔接。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政务服务清单、“互联网+清单”等涉及行政备案事项的,与行政备案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确保我市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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