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阳县委编办立足自身职能,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自身规律,以“三个着力”为抓手,从全流程视角出发,全面优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法,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着力强化学习宣传,提升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依托室务会、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等载体,认真学习习
着力加强日常监管,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及时跟踪了解机构编制、人员信息。一方面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依据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编制事项调整等文件,及时检查、维护机构编制基础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调配、干部职务任免、退休、辞职等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于1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内完成人员出入编、信息变动申报程序,确保实名制系统机构和人员信息实时有效;另一方面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半年一核查机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常态化更新维护的基础上,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信息自查自纠,县委编办结合各单位报送的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任命文件及组织、人社部门备案文件等,采取现场比对、电话沟通、线上交流、上门核实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数据信息的比对,切实增强了机构编制实名制基础数据维护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强化刚性约束和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途径,积极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长效机制,构建“大督导”格局。定期对部门编制使用、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到机构编制管理各个环节,为机构编制决策和管理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