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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委编办立足“三项机制”跑出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加速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3-11-23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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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池州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立足“三个强化”、健全“三项机制”,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宣传预防机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监督,变末端督查为源头防范,着力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控制在源头,解决在事前。一是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任职谈话等内容,不断创新授课方式,普及、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让“编制就是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二是严格落实“两先两后”(先审核用编申请后办理用编手续、先审核职数使用申请后办理职数使用手续)审批机制,年均审批用编用职近200余次,多渠道、多手段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一是高效完成全国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编委及省委编委部署,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累计补充完善各类信息万余条,实地核查87家单位和2个县(区)。强化数据分析,注重问题整改销号,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持续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提供依据和保障。二是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有关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在市域范围内采取实地督查、交叉互查等有效形式,对市直部门、所辖县(区)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实行定期和专项监督检查并形成长效机制。不定期开展“条条干预”现象专项督查,坚决制止“条条干预”现象发生。

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协作监督机制。立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定位,与其他监督手段统筹联动,有效实现衔接贯通、协同配合。一是依托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开展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更好地融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大格局,加强与纪检监察工作和组织工作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二是依托审计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审计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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