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扎实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管职能,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我县于12月开展了2023年事业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此次核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按不低于所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2%的比例确定核查对象,重点围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事业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年度报告公示等方面,严格对照核查标准,对被核查单位进行了全面详实核查,并且对核查全过程进行记录和第一时间反馈核查结果,确保核查公正、公开、真实。
通过抽查发现,各事业单位基本能做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业务活动开展正常有序,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档案资料不健全等情况。
下一步,青阳县委编办将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抽查结果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