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编办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为推动“三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认真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认真做好我市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报批和组织实施。制定修订涉及改革部门的“三定”规定,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
2.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落实好中央和省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年再减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50项以上。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制度,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除涉及和影响国家公共安全以外的全部进政务中心办理。
3.全面清理规范市级行政职权。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简调整,全面摸清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底数,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4.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继续选择1-2个基础较好的乡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大力探索乡镇差别化管理,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镇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理顺县区、乡镇权责关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作用。
5.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完成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提高食品药品领域的执法和服务水平。完成卫生计生等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做好我市各类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符合各类开发区发展实际的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纪检体制、公共资源交易体制等领域改革工作。
二、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6.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4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在实施分类的基础上,拟定出台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7.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分类改革工作。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运作,具体承担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查落实等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做好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8.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与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积极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医保机构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等调研,适时推进改革。
9.大力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选择1-2个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试点,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
三、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10.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认真落实中发[2013]9号等文件精神,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确保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额不突破2012年底统计数,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含基层遴选)、转业军官及转业军官家属的政策性安置等工作中,严格实行编制前置审核。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对九华山风景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编制的管理,受委托加强对江南产业集中区机构编制的管理。
11.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联审工作,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修订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编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12.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完成201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结果的转化运用。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对申请初始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13.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探索培育社会组织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载体,改进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探索出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编外聘用人员管理长效机制。
四、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14.抓好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利用党校、行政院校的教学平台,采取党校教师授课和编办领导作专题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
15.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摸清底数,做到机构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
16.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政府部门绩效考核。
17.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有关部门,重点纠正和查处擅自超编进人、违规设立机构(擅自挂牌)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行为;完善举报受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实名制公示、电子信箱和网络平台等作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社会监督;继续组织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参与专项督查巡视活动。
五、加强编办自身建设
18.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群众观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9.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转观念、转重心、转方法、转作风”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加强对县区编办的业务指导,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水平。
20、统筹抓好信息调研等工作。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实行市、县联动,开展集中调研。办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牵头负责1个重点课题,并着力抓好调研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树立编办良好形象。认真做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综治维稳、文明创建、招商引资、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提案建议办理、信访、双拥、保密、档案、统计、人口计生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