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编委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和编制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池编〔2017〕104号),正式启动我市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编制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由市编办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分自查、复查和评定等三个阶段进行,全部考核工作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将考核对象划分为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等两类,根据不同考核对象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考核工作结束后,市编办将考核结果报送市政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编办)
近日,市编委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和编制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池编〔2017〕104号),正式启动我市2017年度行政审批和编制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由市编办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分自查、复查和评定等三个阶段进行,全部考核工作于2018年1月底前完成。将考核对象划分为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等两类,根据不同考核对象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考核工作结束后,市编办将考核结果报送市政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