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共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登录  |   注册

池州市着力“三个强化”提升基层审批执法效能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4-05-27 11:48
[字体:  ]

自赋权工作开展以来,池州市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审批执法主体责任,加强与县区单位联动,大力简化为群众办事流程,逐步发挥放权赋能应有实效。

一是强化“独立使用”,充分运用好赋权事项。例如石台县小河镇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村民违规占地搭建钢架棚,小河镇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任停止建设通知书》,待催告期满后,小河镇经请石台县政府同意后进行依法拆除。例如青阳县丁桥镇,对该镇某村民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2个案件从立案、询问、告知陈述和申辩权利、听取陈述和申辩意见、作出处罚决定和送达等程序来看,都符合法定程序规范,对推进乡镇街道在处理秸秆禁烧、长江禁捕、占地违建等常见违法现象具有较强示范借鉴意义,对基层实际操作赋权事项产生积极作用。

二是强化“多方结合”,平稳衔接好赋权事项。例如贵池区部分乡镇实行“1+X”综合执法模式,以镇为主体整合环保、禁捕退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农业林业等力量,联合开展日常巡查执法。各乡镇街道利用“执法导航”设备内设流程、办事指南以及录入的高频事项及法律依据,为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提供引导。截至目前,贵池区乡镇街道累计开展各类行政执法行动60次,其中联合执法16次;青阳县乡镇累计开展集中执法13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18次;石台县乡镇开展监督巡查300余次,其中联合执法10余次。

三是强化“探索创新”,优化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例如东至县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多长合一”机制。整合环长、河长、林长、田长、路长等职能,组建乡镇“一长制(多长合一)”综合监管办公室,纳入到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管理平台,统一负责辖区内环长、河长、林长、田长、路长等工作。目前东至县各乡镇已处理各类行政执法事项227起,主要采取柔性执法和劝诫为主,尚未收到任何投诉举报;东至县花园乡还创新搭建“红星调解室”开展司法调解工作获评全国先进典型案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