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东至县委编办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有效承接、充分赋权”原则,结合开发区发展需求和自身承接能力,积极推进开发区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提高开发区行政管理效能。
一是全面总结分析,科学论证赋权。2025年7月24日,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开发区赋权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25〕13号),进一步明晰主要任务、细化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东至经开区和大渡口经开区根据省级指导目录、2023年权责清单和前期已赋权事项,结合工作实际,依法确定赋权事项、稳妥做好交接、推动落实见效。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编制赋权清单。对照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对开发区提出的拟承接赋权事项,会同司法局逐项审核事项名称和实施依据等内容,经沟通协调、审核反馈、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政府研究决定等程序,于8月28日公布开发区赋权清单,其中东至经开区共赋权24项,大渡口经开区共赋权24项,涉及县发展改革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6个县直部门。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赋权质效。赋权部门和开发区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赋权手续,做好赋权事项移交工作,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建立赋权事项即时调整与集中调整相结合机制,定期总结评估赋权事项运行使用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按有关程序及时调整完善开发区赋权事项。